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國際市場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多種因素導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現拉閘限電,給正常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有關方面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能源供應保障。針對今冬明春電力、煤炭供求壓力依然較大的情況,會議強調,保障能源安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是“六保”的重要內容,要發揮好煤電油氣運保障機制作用,有效運用市場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證電力和煤炭等供應。一要堅持民生優先,保障好群眾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確保發電供熱用煤特別是東北地區冬季用煤用電。加強民生用氣供應,適時組織“南氣北上”增加北方地區取暖用氣。二要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推動具備增產潛力的煤礦盡快釋放產能,加快已核準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礦投產達產,促進停產整改的煤礦依法依規整改、盡早恢復生產。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障煤炭運輸,確保生產的煤炭及時運到需要的地方。三要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針對煤電企業困難,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保障煤電企業購煤等合理融資需求。四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并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五要加快推進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加快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建設。積極推進煤炭、天然氣、原油儲備及儲能能力建設。六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完善地方能耗雙控機制,推動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在一定時間內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推動重點領域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業大力推進煤炭節約利用。會議要求,要壓實各方能源保供和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實事求是,加強統籌兼顧。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有序用電管理,糾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產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反對不作為、亂作為。主要產煤省和重點煤企要按要求落實增產增供任務。中央發電企業要保障所屬火電機組應發盡發。電網企業要強化電力運行調度和安全管理。對不落實能源保供責任的要嚴肅追責。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草案)》。草案突出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污染防治等制度規定,嚴格設定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