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NJ2021-08-3-027 )
1. 招標條件
本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光伏支架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為 2021-2022 年度集團公司下屬所有區域(產業)公 司新能源發電項目固定不可調光伏支架(不含固定可調及跟蹤支架),預估采購容量 1GW。
2.2 框架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內當每個標段框架協議實際容量達到預估容 量后,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協議,投標人對此作出承諾。每個標段內項目如 因政策或項目前期等原因未能執行部分容量,招標人不承諾實際采購容量達到預估容 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2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標段 1 北區:新疆、內蒙、青海、甘肅、寧夏、陜西、西藏、山西、河北、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預估容量:0.5GW;
(002)標段 2 南區:四川、重慶、河南、山東、江蘇、上海、浙江、安徽、湖南、湖北、云南、貴州、江西、福建、廣西、廣東、海南,預估容量:0.5GW;
投標人可以參與上述單個或多個標段的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
投標人2018-2020年近3年總出貨量不少于1.5GW光伏發電項目供貨業績。投標人需提供2018-2020年銷售業績相關證明(項目名稱、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頁等)。
3.2.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8月23日9:00起至2021年08月30日17:00止。
4.1 招標文件費3000元/標段(每個標段匯款賬號不一致,請核認真核對,不接受個人匯款)。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