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提出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后不到半年,“碳中和”已成為中國企業言必提及的關鍵詞。
反應最快的當屬央企。國電投、寶武鋼鐵、大唐、華電紛紛表示力爭提前碳達峰,將時間線提前到了2023或者2025年,三峽集團與寶鋼則將碳中和目標設置在2040與2050年。這部分央企的碳中和規劃比政府的的“雙碳目標”更加積極。
金融企業緊跟其后。在過去幾個月的公開發言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興業銀行、中心銀行以及農業銀行紛紛宣布將承銷首批“碳中和債”,中國銀行則支持幾家國有電力公司成功完成國內首批碳中和債券的發行。
與此同時,互聯網大廠也加入了碳中和競賽。騰訊在今年1月12日宣布啟動碳中和目標規劃,3月12日螞蟻集團鎖定在2030年實現凈零排放目標。很少進入公眾視野的數據中心行業新星——秦淮數據也在今年1月宣布將在2030年前實現碳中和,并提出以100%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具體實施路徑。
從能源、鋼鐵等傳統高碳排產業,到能耗劇增、碳排放不斷增長的新興科技產業,陸續有新的企業加入“碳中和”隊伍,這是確保中國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力量。4月2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領導人氣候峰會”上提出“支持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峰”,相信更多的企業將加入碳中和長跑。
不過,除了點贊企業的快速響應,我們也看到目前企業普遍缺乏對碳中和的科學認知,以及“公關稿先行”的投機心態。通過分析目前各家企業在公開場合對于“碳中和”的討論,目前中國企業普遍存在五大誤區,需要審慎對待。
誤區一:空談理念,沒有具體目標與時間線
我們觀察到一個現象,很多企業在宣傳時大談碳中和,但并無企業碳中和目標與時間線,行動速度跟不上宣傳速度。騰訊早在今年1月就高調宣布啟動碳中和規劃響應中國碳中和目標,但數月過去,仍未見騰訊提出明確的碳中和目標和時間線。
細究背后原因,首先對于企業來說,碳中和這趟車不得不搭。例如能源、鋼鐵等高碳排行業的央企,既面臨著雙碳目標的落地執行壓力,同時承擔著央企的政治任務與表率作用,反應迅速并不奇怪。對于互聯網科技企業來說,其不斷增長的能耗與碳排放被外界廣泛關注,迫使其關注碳中和話題。綠色和平與華北電力大學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數據中心總用電量為1609億千瓦時,約占中國全社會用電量的2%,預計到2023年,中國數據中心總用電量將增長66%,碳排放將達到1.63億噸。與此同時,互聯網科技企業需要對外傳遞進取姿態,也需要在熱議的”反壟斷”背景下應對巨大的合規壓力,“搭車”碳中和無疑是順勢之為。
另外,資本市場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的促進作用。在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投資日趨主流的背景下,上市企業面臨著來自投資人對于企業氣候行動的更高要求與期待,需要企業對外釋放應對氣候變化與時俱進的信號。不過,由于碳中和可能影響企業未來的成本與收益預期,上市企業需要更嚴謹地制定相關計劃,可能會拖慢企業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的步伐。
企業“公關稿先行”更多是一種表態,在表態之后認真研究與落實碳中和目標、提出更具體的實施計劃與路徑,才是企業真正邁向碳中和的第一步。
誤區二:只有總目標,沒有明確的碳排放范疇
企業實現碳中和的核心依據是明確其全生產和運營范圍內的碳排放量,也就是范疇一、二和三的碳排放量。范疇一指企業的直接排放,例如燃料燃燒、公司所有車輛和其他逸散性排放,范疇二則主要來自外購電力的間接排放,范疇三包括了外購商品和服務、上下游產業鏈以及售出產品的使用過程等更廣闊范圍的碳排量。
由于企業業務類型的不同,其在各范疇的碳排量也不同。通常來說,能源行業以范疇一的碳排放為主(燃料燃燒),互聯網科技行業則以范疇二的碳排放為主(數據中心的外購電力)。所以,企業設定的碳中和目標中,需要明確在以上哪個碳排范疇實現碳中和、或是全范疇。目前國內企業的碳中和目標,僅有螞蟻科技明確了在2030年在范疇一、范疇二、范疇三實現凈零排放,以及秦淮數據提出在范疇一與范疇二實現凈零排放。
在碳中和目標中明確碳排放范疇,也有利于企業對運營全范圍的碳排放進行梳理,特別是被長期忽略的上下游供應鏈的碳排放,有利于構建更系統、一盤棋的碳排放管理體系。
誤區三: 過度依賴植樹造林等碳抵消方式
植樹造林、修復紅樹林或增加土壤碳儲量等碳移除、碳補償手段常被企業提及,將這些“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al-based Solutions, NbS)”作為實現碳中和的路徑之一。例如螞蟻集團與蘋果公司在其最新公布的碳中和計劃中,都提及要使用NbS來解決“無法減排的部分”。
那么,以森林碳匯為代表的NbS是實現碳中和的萬能藥嗎?
過去十余年間,NbS在完成減排目標、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的潛力被廣泛討論。據較樂觀估算,成本效益合理的NbS方案能夠為約30%的近期氣候調節需求作出貢獻(Griscom et al., 2019),國際上也普遍認可NbS有助于達到碳中和、應對氣候危機。
然而,企業利用森林碳匯等NbS方案實現碳中和存在巨大漏洞。試想:企業通過投資森林或者其他NbS方案獲得了碳補償,但是一場森林大火、干旱或者蟲害都可能導致核算時儲存在樹林、土壤等其他自然系統中的碳排放重新釋放出來。雖然企業獲得了碳中和的稱號,但全球碳排放卻并沒有因此而減少。
這背后的核心問題是,NbS的固碳作用存在著不確定性。首先,自然生態系統對碳的儲存并不具有永久性,并且容易受到災害和未來開發利用的影響,再次形成碳源。其次,以碳為度量標準,通過自然生態系統從大氣中吸收和固定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若干年的時間,很難用“種一棵樹等于減少多少碳排放”的簡單公式來換算。
同時,NbS方案需要嚴謹的科學驗證,不同方案的綜合收益差異明顯。從保護未受侵擾的自然生態系統、到恢復退化的生態系統、再到創建新的人工管理的單一物種系統(單一樹種人工林、人工綠地),不同NbS方案的人工干預程度、對生物多樣性的支撐程度有顯著的差異,會導致當地生物多樣性的韌性和抗風險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只有經過科學規劃、有效實施、公平參與的基于自然生態系統的方案,才能實現氣候、生物多樣性、社區生計等方面的正收益。否則,諸如“濕地種樹”、“草原植樹”等破壞自然生境的方案反而會對氣候帶來損害。
綜合來看,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不應成為企業逃避直接減排責任的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擺脫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才是企業碳中和的重中之重。
誤區四:避重就輕,不談“核心減排”
直面直接減排的挑戰、還是選擇碳補償的方式,是區分企業是真正致力于碳中和還是在“漂綠”的標尺。
以蘋果公司為例。前面提到,蘋果公司將使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來解決“無法減排的部分”,那么無法減排的部分是什么、占比多少,需要企業做出負責任的數據披露。蘋果公司表示,“公司將在2030年前直接減少供應鏈和產品中75%的碳排放,而剩余的25%碳排放則由修復基金(Restore Fund)通過清除大氣中的碳予以解決”。相對比,螞蟻集團在碳中和路線圖中未提及“無法減排的部分”占到其整體排放的比例。
事實上,這個比例直接顯示了企業致力于碳中和的誠意和決心。負責任的碳中和,需要企業直面其碳排放最大的業務部分并進行直接減排。上文提到的秦淮數據將通過100%可再生能源采購實現其碳排放最大的部門(范疇一和范疇二)的減排,汽車企業福特已經做出承諾著手解決其范疇一到范疇三約95%的直接碳排,包括在2030年在歐洲地區實現其銷售車輛100%的零碳排。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部分公司的碳減排計劃因為其“不成比例的過度依賴碳移除和碳補償”而遭到廣泛質疑。美國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在其碳減排計劃里提及“使用碳移除方式實現其整體減排的50%”,而國際航空集團(International Airlines Group)這一比例甚至達到了90%。老牌石油公司殼牌在其公布的凈零減排計劃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碳移除計劃,包括“種植西班牙國土大小的森林”來作為其碳補償手段。諷刺的是,由于森林種植面積和土地面積有限,全球可開發和利用的碳補償“額度”其實很有限。僅殼牌一家,其宣布的五千萬公頃面積的森林種植計劃,可能已經用掉了全球可用額度的十分之一。
對于殼牌這樣的石油公司來說,邁向碳中和,更重要的是減少化石能源生產,業務模式轉向可再生能源生產,而不是轉向更容易實現但卻并未帶來直接減排的碳補償。近期在國內的碳中和討論中,我們也屢屢看到石油公司開展建設諸如“碳中和林”的行動,這無疑存在“漂綠”的嫌疑。
誤區五:碳中和是終點
最后,也是常被忽視的一點,碳中和遠遠不是企業氣候行動的終點。放眼全球,已經有很多公司的氣候行動不止步于碳中和,而是進一步實現負碳排放。全球生物醫藥公司阿斯特拉捷利康(AstraZeneca),日前宣布在2030年實現其全產業鏈的負碳排。已經實現100%可再生能源目標的微軟,也進一步承諾要在2030年實現負碳排放。碳中和僅是二氧化碳排放的“正負抵消”,不再增加額外排放而已;負碳排放則是去除二氧化碳的”凈效果”。
就在上周,根據英國天空新聞(SkyNews)報道,世界最大的冰山A68a已經融化并分裂成碎塊。在不斷升高的全球氣溫下,冰川穩定性結構失衡,冰川災害正在變得更加頻發。對于碳中和目標而言,鑒于全社會范疇內經濟活動的復雜性與多樣性,我們需要以更長的尺度來衡量國家與企業的氣候減排目標,從碳中和到最終抵達負排放。
在不斷加劇的氣候變暖面前,碳中和遠遠不是終點,企業更多減排、甚至做到負排放,我們才有可能實現全球溫升不超過1.5度的氣候目標。
來源:財經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