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NWNY-HN-2021-001)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河南省鄭州市鞏義市
一、招標條件
河南明泰科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南方電網綜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一)采購范圍:以暫定總價,固定每瓦單價承攬本項工程,并根據實際裝機容量進行結算的承包方式完成從太陽能光伏電站太陽能電池至并網點全部工程勘察及設計、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包含配套并網設施、交流匯流箱、逆變器、變壓器、開關柜、光伏組件延長線、電纜、光纜等;不包括晶體硅太陽能光伏組件本體)、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電網接入系統檢測、調試、生產準備、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按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包括但不限于對本期光伏接入工程及本期接入的開關站進行適當改造,監控系統設計、擴容、調試及建安工程、接入電網調度通信及自動化設計、擴容、調試及建安工程,接入南網能源公司總部及運維中心的通信設計及建安工程,包括與本項目相關的原建(構)筑物的拆除、還建及修復,及建(構)筑物的加固(若此項目廠房需要加固,最終具體廠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備資質的設計院進行校核計算,合同總價中已包含加固費用,在合同期內,項目加固費用包干,不再進行調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加固費用風險)。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承包人負責工程招標范圍內的設計、供貨、施工和驗收,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接入方式以供電局批復為準。
本批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總計9.914MWp,不劃分標段。投標人應按招標裝機容量進行報價,最終安裝容量以項目實際安裝容量為準,據實際建設容量及每瓦單價結算,由招標人或其下屬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工期安排:本項目的建設期為本項目施工日起至建設完成驗收并網,計劃為120天。工期要求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序號
建設單位
標段名稱 最高限價
(萬元)
工期 招標文件 收取費用
(元) 保證金
(元)
備注
1
南方電網 綜合能源 股份有限 公司 河南明泰科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 120天
/
200000
(三)項目概述:
本項目擬利用明泰科技一期廠房、木工車間、成品倉庫、二期廠房和高架倉庫,共計5座建筑屋頂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所發電能供明泰科技使用,余量上網。裝機容量約9.914MWp。最終安裝容量以項目實際安裝容量為準,據實際建設容量及每瓦單價結算。詳見附表:招標項目情況。
招標項目情況
序號 名稱 地區 投資方 裝機容量MW 結構條件
1 河南明泰科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河南省鄭州市鞏義市 南方電網綜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914 屋面光伏
2 總計 9.914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通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
2 投標人必須在光伏工程、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等方面具有EPC總承包或系統集成工程的實施經驗和能力;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已完成3個或以上單項工程容量不低于5MWp的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或系統集成業績),且總容量不低于50MWp;其中,已完成業績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驗收的業績,以竣工驗收或投運證明等類似文件為判斷依據。
3 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由投標人出具承諾函)。
4 本次招標不允許以聯合體方式投標。投標人必須具備下列設計或施工其中一項有效資質,如是施工企業,還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允許投標人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與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協議掃描件。
a)電力行業工程設計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以上,
b)電力行業工程設計送電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
c)電力行業工程設計變電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
d)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火力發電專業乙級或以上,
e)電力行業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
f)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g)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
h)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或以上。
5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轉讓。分包商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分包商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相關業績證明材料等)。中標后除非招標人同意,不得變更分包商,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6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內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或屬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終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處罰期內(由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出具承諾函)。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3日09:30時至11:30時,14:30時至16:30時領取招標文件或通過郵件領取,領取資料電子掃描件在公告截止時間前發送至招標代理郵箱。
4.2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投標報名申請表(格式見附件,一份,原件);
2).企業法人證明及授權委托書(一份,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一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注冊證等(一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5).自 2018年 1月 1日以來業績證明(合同協議書及竣工驗收報告或投運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3本次招標文件以電子版(光盤)或紙質版發出,招標文件不收取費用。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