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出臺《指導意見》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面臨的重大全球性挑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抓手,是我國履行負責任大國責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歷史擔當。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我國力爭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與努力爭取于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愿景,并在氣候雄心峰會上進一步宣布國家自主貢獻最新舉措。
一直以來,我國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力促進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同時也要看到,生態環保任重道遠,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任務十分艱巨,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統籌融合有待加強。
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將應對氣候變化職能調整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在體制機制上實現了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相關工作的協同管理。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有利于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系統相關職能協同和制度機制融合,有利于用好用足生態環境保護現有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礎能力等方面優勢,有利于形成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整體合力。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大宣示,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更好履行應對氣候變化牽頭部門職責,加快補齊認知水平、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礎能力等方面短板,促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協同增效,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指導意見》,明確了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領域和重點任務,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穩步提升,為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撐,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問:《指導意見》在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遵循系統謀劃、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思路,從戰略規劃、政策法規、制度體系、試點示范、國際合作等5個方面提出了重點任務安排,著力推進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
一是堅持目標導向。圍繞落實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統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加強頂層設計,著力解決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是強化統籌協調。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一謀劃、統一布置、統一實施、統一檢查,建立健全統籌融合的戰略、規劃、政策和行動體系。
三是突出協同增效。把降碳作為源頭治理的“牛鼻子”,協同控制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推動戰略規劃統籌融合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指導意見》從加強宏觀戰略統籌、加強規劃有機銜接、全力推進達峰行動等3個方面,明確了推動戰略規劃統籌融合的工作任務。
一是加強宏觀戰略統籌,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美麗中國建設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環保參與宏觀經濟治理的重要抓手,系統謀劃中長期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戰略。
二是加強規劃有機銜接,編制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將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全面融入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專項規劃要體現氣候友好理念。
三是全力推進達峰行動,抓緊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支持和推動地方、重點行業和領域制定實施達峰方案,加快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推動政策法規統籌融合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指導意見》從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環境經濟政策、減污降碳協同、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協同等5個方面,明確了推動法規政策統籌融合的工作任務。
一是協調推動有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加快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在相關法律制修訂過程中推動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內容,鼓勵地方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
二是推動標準體系統籌融合,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標準制修訂,構建應對氣候變化標準框架體系,完善和拓展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三是推動環境經濟政策統籌融合,加快形成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經濟政策框架體系,推動氣候投融資與綠色金融政策協調配合。
四是推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推進工業、交通、農業等領域協同治理,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協同控制的創新舉措和有效機制。
五是協同推動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重視運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協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等相關工作。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推動制度體系統籌融合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指導意見》主要從統計調查、評價管理、監測體系、監管執法、督察問責等5個方面,明確了推動制度體系統籌融合的工作任務。
一是推動統計調查統籌融合,在環境統計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調查,健全國家及地方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機制,推動建立常態化的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數據獲取渠道和部門會商機制。
二是推動評價管理統籌融合,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推動將氣候變化影響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組織開展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與排污許可管理相關試點研究。
三是推動監測體系統籌融合,加強溫室氣體監測,逐步納入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實施,在重點排放點源、區域和全國等層面,探索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研究與試點。
四是推動監管執法統籌融合,加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數據報送、核查和配額清繳履約等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監管。
五是推動督察考核統籌融合,推動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碳達峰目標落實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強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與考核工作。
問:生態環境部將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指導意見》的順利實施?
答:為強化實施保障,《指導意見》提出3個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定期調度落實進展,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二是加強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加強人員隊伍和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強化資金保障,充分發揮專業智庫的決策支持作用。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統籌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科普活動,弘揚綠色低碳、勤儉節約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