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共同印發了《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對全面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進行了部署。
據悉,目前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尚處于起步階段,發展不充分不平衡,總體利用水平不高,與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還存在不小差距,同時還存在標準不完善、政策不健全、技術裝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污水收集效能顯著提升,縣城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實現提標升級;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畜禽糞污和漁業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指導意見》提出,在城鎮、工業和農業農村等領域系統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全面推動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重點領域包括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等三方面。
為保障重點領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有效實施,《指導意見》還部署實施了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以及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等重點工程,提出從健全法規標準、構建政策體系、健全價格機制、完善財金政策、強化科技支撐等五方面完善污水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