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業務許可證
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能發資質〔2020〕69號
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電力企業:
為進一步完善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優化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國家能源局對《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電監資質〔2010〕36號)和《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電監資質〔2011〕10號)進行合并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20年12月25日
政策解讀:
來源:http://zfxxgk.nea.gov.cn/2020-12/25/c_1396296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