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立法包括9000億美元的Covid-19救助計劃和2021年的綜合支出法案。
根據擬議的立法,在2021年和2022年開始建設的項目的太陽能ITC將保持在26%,在2023年下降到22%,在2024年將下降到商業項目的10%。住宅信用完全終止。2021年開始進行項目建設的公司仍將有四年的時間將其項目投入使用,以利用ITC的優勢,將投入服務的項目的法定截止日期重置為2026年1月1日之前。
該法案還包括將陸上風電生產稅收抵免/ITC以60%的全額價值延長一年,對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開始建設的項目給予30%的海上風電投資稅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