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指引》出臺的背景
國家能源局始終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肅查處了一大批違法行為,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持續推進,增量配電網企業等新型電力市場主體不斷涌現,施行“三指定”行為的主體增多,且“三指定”行為的表現形式較以前明顯增多。為進一步規范“三指定”行為的認定工作,國家能源局經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形成《認定指引》。
二、《認定指引》的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認定指引》共18條,包括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定義內涵、認定情形、從重從輕處罰情形等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了“用戶受電工程”定義。《認定指引》在第四條明確了“用戶受電工程”的定義,從內涵上對“用戶受電工程”不同提法進行了統一,明確“本指引所稱用戶受電工程,是指由用戶出資建設,在用戶辦理新裝、增容、變更用電等用電業務時涉及的電力工程”。
(二)明確了“三指定”認定對象范圍。《認定指引》第三條明確“本指引所稱供電企業,是指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從事供電、增量配電網業務的企業法人、組織和分支機構”,將從事增量配電網業務的企業納入到“三指定”認定對象范圍。
(三)列舉了“三指定”行為的認定情形。按照用電業擴報裝管理流程,對申請受理、供電方案答復、圖紙審查、竣工檢驗、接電等環節發生“三指定”行為的情形進行了具體列舉,明確了指定設計單位的9種情形、指定施工單位的10種情形和指定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8種情形,基本涵蓋了目前常見的“三指定”行為的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