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指導有關方面做好2021年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保障煤炭穩定供應。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間,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不斷健全,簽約履約率穩步提升,切實發揮了煤炭供應“壓艙石”的作用。“十四五”時期,要繼續堅持并不斷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保障全國煤炭穩定可靠供應和能源安全。
《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持煤炭供需雙方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導有關各方提高大局意識、承擔社會責任,保障煤炭市場平穩運行。
《通知》要求,產運需有關方面要加強銜接,堅持“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簽訂工作,進一步提高簽約比例,鼓勵簽訂3年及以上的中長期合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信用監管機制建設,不斷規范履約行為,推動提高履約水平。有關方面要做好簽約數據匯總、鐵路運力銜接、履約信息報送等工作,為合同簽訂履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