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關于懇請對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D/0版)進行審評的請示》(福核發〔2020〕299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D/0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準。
你公司在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我局批準的調試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的安全和質量。調試過程中如發生重大異常,應及時向我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11月2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1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