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防汛抗旱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蘇偉出席,介紹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相關情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重大水利工程建設,2014年5月,國務院第48次常務會議要求分步建設172項重大水利工程,6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密切協調、加大投入、深化改革,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特別是今年,我們會同水利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采取按日調度、掛圖作戰、逐個項目協調等方式來指導督促各地加快復工,推動建設項目實現應復盡復。到目前為止,172項重大水利工程已經累計開工146項,在建投資規模超過1萬億元。引江濟淮、西江大藤峽水利樞紐、淮河出山店水庫等一批標志性的工程陸續開工建設,南北水調東中線一期工程等32項工程已相繼建成,發揮了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這是我們國家的基本水情。隨著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亟需著力補齊重大水利基礎設施的短板。因此,在繼續加快推進172項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抓緊謀劃一批新的重大水利工程,并且要盡早實施,這一點是十分必要的。
7月8日,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聽取了國家發改委關于今年及后續150項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安排的匯報,指出重大水利工程是“兩新一重”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抓緊推進建設,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增強防御水旱災害能力。這些工程實施之后,預計可以新增防洪庫容約90億立方米,治理河道長度約2950公里,新增灌溉面積約2800萬畝,增加年供水能力約420億立方米。工程匡算總投資大致是1.29萬億元,能夠帶動直接和間接投資6.6萬億元,年均新增就業崗位80萬個,對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非常明顯。到目前為止,國家發改委已經累計下達2020年度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528億元,支持各地加快推進工程建設。
答記者問
記者:150項重大水利工程在投融資體制改革,特別是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方面都有著怎樣的考慮?
蘇偉:
深入投融資體制改革,特別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及對于推進150項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150項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資總規模很大,所以必須要通過加大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力度、多渠道來籌措工程建設資金。重大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公益性強、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經營收益低這些特點,融資能力總體來講還是有限的。但部分水庫工程和引調水工程,具有發電、供水等經營性收益,也具備通過改革擴大市場化融資規模的潛力和空間。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也特別強調,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深入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所謂市場化,就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減少政府對要素的直接配置,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工程建設運營的市場體系,推動實現工程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所謂法治化,就是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工程建設運營的營商環境,在依法合規和水資源統一調度的前提下,促進不同所有制、不同區域、不同規模的企業開展公平競爭。
主要有三點:一是要落實水價標準和收費制度。推動在工程建設前要合理確定供水價格,與供水對象就水價標準、水量消納、水費收繳以及動態調整機制達成協議,有效降低工程運營的風險,穩定市場主體的投資預期。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回報機制。對于不能完全市場化運營的這些項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將在評估論證基礎上,注入部分資本金或者給予投資補助,促進社會投資主體能夠獲得與它所投入的資本相匹配的合理回報。三是擴大股權和債權融資規模。綜合運用各種權益性、債務性投融資工具,優化項目經營主體的股權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和延長還款年限,有效提高市場化融資規模。
記者:7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部署了150項重大水利工程的情況。能否再介紹一下150項重大水利工程的具體內容,它與之前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有哪些關系?
蘇偉:
兩個方面。一方面是150項重大水利工程的具體情況。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有五大類型,具體包括防洪減災工程56項、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26項、灌溉節水和供水工程55項、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8項、智慧水利工程5項,其中有96項都涉及到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篩選確定這些項目的原則,一是要支撐國家重大戰略,二是要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前期工作具備一定的基礎,四是地方積極性比較高,愿意來推動建設相關的重大水利工程項目。按照這些原則,逐個項目進行復核、研究、篩選、平衡,來確定這150項重大水利工程。至于投資,剛才介紹的時候也提到了,匡算總投資是1.29萬億,超過500億的項目有5個,300億到500億的項目有4個,100億到300億的項目有18個,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每個項目投資的規模還是非常大。
另一方面,150項重大水利工程跟前面講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的關系。既是一個接續的關系,又有拓展和提升。到2019年底,172項重大水利工程已經開工142項,剩余的30個項目當中有17項也納入到了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審議的150項重大水利工程當中,其他的幾個項目,由于前期論證或者建設條件不是很成熟,按照實事求是、審慎決策的原則,暫緩實施。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是立足于兩個百年奮斗目標,根據我們國家人多水少、水資源分布不均的基本水情,圍繞著補齊重大水利設施短板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要求提出的,是今年及后續推進重大水利工程論證和建設的一個重點。
與172項工程相比,150項重大水利工程在繼續加強防洪減災、水資源優化配置、灌溉節水和供水工程建設的同時,新增了兩個大的類型,一是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二是智慧水利工程,主要目的還是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對重要河湖水系的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同時也提升工程聯合調度、精準調控和高效監管水平,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體系化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