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函新能﹝2020﹞36號
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報來《關于懇請批復河北省抽水蓄能電站規劃調整站點的請示》(冀發改能源﹝2019﹞1630號)、《關于對我省抽水蓄能電站規劃調整站點批復問題的補充請示》、《關于將靈壽抽水蓄能電站補充納入我省抽水蓄能電站規劃調整站點的請示》(冀發改能源﹝2020﹞374號)和《關于批準河北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報告的請示》(水電規規﹝2019﹞45號)、《關于報送〈河北靈壽抽水蓄能電站規劃研究報告技術評審意見〉的函》(水電規規﹝2020﹞10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做好河北抽水蓄能電站的規劃建設,規范項目前期工作,確保抽水蓄能電站有序開發和電網安全經濟穩定運行,原則同意河北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成果及審查意見。
二、同意在初選尚義、灤平、遷西、赤城、徐水、邢臺、阜平7個站點作為比選站點的基礎上,確定尚義(擬裝機140萬千瓦)、徐水(擬裝機60萬千瓦)、灤平(擬裝機120萬千瓦)站點為河北抽水蓄能規劃調整推薦站點,規劃水平年為2030年。
三、靈壽站點(擬裝機120萬千瓦)補充納入規劃調整站點,下一步要統籌考慮電力系統需求及區域內站點資源情況,按照技術審查意見進一步開展論證工作。
四、邢臺站點(擬裝機120萬千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調整,下一步按我局《關于在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中落實生態環保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綜發新能﹝2017﹞3號)落實有關工作后納入規劃。
五、請有關單位抓緊開展工作,做好站點資源保護,綜合考慮區域抽水蓄能電站合理配置和電力系統實際需求,科學安排推薦站點建設時序,保障選點規劃科學實施。
國家能源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