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西省省經信委、發改委、環保廳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梳理單機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情況,淘汰關停落后產能。
通知要求各市經信委會同發改、環保等相關部門認真排查梳理轄區內單機30萬千瓦以下所有煤電機組(含自備、背壓機組),確保排查梳理機組無遺漏、信息完整準確。各市要進一步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在認真梳理本市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基礎上,將不達標且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機組全部列入關停淘汰范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以此次排查梳理為契機,建立環保、能耗標準倒逼機制,加大煤電去產能工作力度,對于故意瞞報逃避關停淘汰責任以及報送機組有遺漏、信息不準確地市,將視具體情況依法依規約談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