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監管方面,一是對國家“十三五”能源規劃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綜合監管。二是進行提升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綜合監管,重點對用戶“獲得電力”涉及的用電報裝時間、環節、成本以及供電質量、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信息公開等情況,以及12398熱線投訴舉報反映突出的低電壓、頻繁停電等問題進行監管。
專項監管方面,一是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進行專項監管。二是對“三區三州”、抵邊村寨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攻堅進行專項監管,確保明年上半年完成任務。三是對風電開發建設情況進行專項監管,重點對風電建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實施監管。四是對核電建設運行情況進行專項監管,對核電項目建設、運行,核電消納政策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管。五是對已核準煤礦項目建設情況專項監管,重點關注相關項目是否按照核準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進行建設。六是對2020年石油天然氣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專項監管,督促企業加快進度,及時協調存在的問題。七是對乙醇汽油推廣專項監管。八是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對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電費結算、清潔能源消納等有關情況實施監管。九是以信用為基礎的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基于企業信用狀況,對發、輸、供電企業執行電力業務許可制度情況進行監管等。
9項重點監管方面,則更側重地域監管重點。如東北區域重點監管農村偏遠地區供電質量,幫助供電企業提升“兩率”管理水平;華東區域關注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側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持續符合許可條件的情況;對浙江電力市場交易秩序進行重點監管,側重電力中長期交易組織開展情況、售電企業準入及合法經營情況等,對2019年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中的計量結算、信息公開披露等情況進行監管;福建則重點關注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建設及運行情況,對福建省內要求2020年建成的油氣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完成情況進行監管,對2019年以來新建成重點工程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重點監管12398熱線投訴舉報共性問題(貴州畢節),著力解決畢節農村電網電壓低、停電多、搶修慢等多發易發、反復出現的投訴舉報共性問題,督促供電企業建立完善整改落實的長效機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用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