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專職副主委郭乃碩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迅速,但由于頂層法律缺失及各層級法規、規范錯亂,使新能源汽車發展亂象叢生。又由于各行政主管部門爭相發文管理,出臺一系列政策,造成管理職權的交錯;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企業政策套利,阻礙了行業健康發展。因此亟需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面臨的一些問題有:一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地方政府對外地汽車企業進入本地市場采取限制措施或強行設定準入條件或制定國家政策范疇之外的非技術性指標以傾向于本地汽車企業等;二是缺乏行業標準。除市場準入的法規以外,關于新能源汽車以及電池都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新能源汽車作為新興行業,階段性規范和制度保障不到位是正常現象,但隨著市場主體的暴增以及技術水平的發展,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勢在必行;三是前期投入風險過高。由于充電樁建設投入太大,從建設到運營的成本來看,能否實現長期盈利還處于未知狀態。技術發展能否徹底顛覆傳統行業,未來會否有更優的技術出現等,都導致新能源汽車較高的前期投入風險。
為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建議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法律制度:
一、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前瞻性法律體系和配套措施。從發展進程看,新能源汽車與新能源產業都到了亟需法律規制的階段,都需要出臺大量基本法律或實施細則,以保障行業健康持續發展、規范行業秩序、保持公平穩健的市場環境。對于新能源汽車,要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的電池、換電式車輛等系列標準,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峰谷電價機制。
二、廢除不合理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措施。隨著技術和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對于過時的條例、規范性文件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于不合理的政策措施要及時予以廢止。多頭管理一直是困擾我國政府治理的一個重要問題,尤其涉及到新能源汽車的跨區域流通和運輸等問題,有必要及時清理、廢除已經過時的管理措施,逐步消除政府對市場的干預,提升新能源的利用效率和轉化效率。
三、轉變現有的補貼和扶持政策,將資金用于構建和保障產業良好環境建設上。新能源汽車騙補在全國引起了很大關注,不合理政策的出臺也阻礙了行業發展。在轉變政策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建立監管平臺和問責機制,充分保障地方發展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產業的市場環境,發動群眾力量和市場參與者,共同打造公開透明的監管平臺,徹底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帶來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