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海外的第三臺核電機組巴基斯坦恰希瑪核電3號機組近日達到最終驗收條件,通過巴基斯坦國家驗收。
建設好恰希瑪核電是中核集團積極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舉措。恰希瑪是中巴核能合作的起步地,1986年中巴兩國簽訂《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拉開了兩國核能合作的序幕。1991年12月31日,中國大陸首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實現并網發電僅15天,我國便與巴基斯坦簽訂了建造同樣堆型機組的合同,實現了向國外“原裝”出口核電機組,創造了當時國內單項工程出口資金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紀錄,從而開創了中國核電“走出去”的先河。
恰希瑪核電4臺機組由中核集團中原公司總承包。中巴合作的第一座核電站——恰希瑪核電站1號機組被譽為“南南合作”的典范,穩定運行了近二十載。2011年中巴建交60周年之際,恰希瑪核電2號機組投入商業運行。恰希瑪核電3、4號機組是中巴兩國政府在深化全天候戰略伙伴關系的背景下,鞏固兩國人民兄弟情誼的重大工程,也是兩國向世界進一步闡釋和平利用核能的有力佐證。卡拉奇核電2號、3號機組也正在有序建設中。
3號機組自2016年12月6日提前合同計劃26天臨時驗收以來,在中巴雙方共同努力下,已經安全、穩定運行3年。巴基斯坦原委會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恰希瑪核電4臺機組運行狀態穩定,安全指標和運行業績良好,機組裝機容量超過130萬千瓦。截至2019年10月31日,4臺機組共計總發電量745.465億千瓦時,為能源緊缺的巴基斯坦提供了清潔、高效、安全的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