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迄今,“污染防治”在委員們討論的熱詞排行榜中始終居高不下,包括打贏藍天保衛戰,近年來有關部門在污染防治上確實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環保部自2016年頒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水十條”,保護碧水藍天,成了民主黨派中央建言獻策的重點和焦點,此次兩會多個民主黨派中央持續集中“攜手”為防止水污染支招。
落地生態補償 嚴守濕地保護紅線
濕地生態系統具有調節氣候、調蓄水量、凈化水體、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多重功能,被譽為地球之“肺”。我國西部內陸湖泊濕地分布在內蒙、寧夏、貴州、云南等12個省、市、自治區。然而隨著當前西部內陸地區經濟社會迅速發展,濕地特別是湖泊濕地保護與治理面臨著巨大壓力。
“工業化、城鎮化速度的加快,面源污染成為湖泊濕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在調研中,九三中央發現,云南滇池因建成區面積的擴張導致城市面源入湖量持續上升,而貴州每天有8600噸的生活污水流入進入草海濕地。
與此同時,耕地面積增加、煤炭開采、土地開發、水電建設等致使湖泊濕地銳減,而“九龍治水”則給湖泊濕地保護帶來重重困難。九三中央呼吁,要加快推進濕地管護中的生態補償試點和制度建設,盡快開展濕地生態服務價值評估和生態損失評價,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補償標準。
去年,臺盟湖北省委也對湖北省內的濕地進行了針對性調研,他們認為修復城市內湖濕地系統,應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采取自然恢復與人工恢復相結合的措施,提升內湖濕地生物種屬多樣性、功能綜合性和抵抗外力的穩定性,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
“要嚴守濕地保護紅線,對列入國家重要濕地名錄以及各級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的濕地保育區和恢復重建區,一律納入紅線范圍,禁止改變用途。”九三中央提出,即便已經被占用的部分也要責令采取補救措施,盡快還湖修復。
同時,對于預警與防范,九三中央建議,要積極開展濕地功能、價值、生物多樣性、濕地修復技術、濕地合理利用模式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制定濕地資源調查和監測的技術規程與標準,通過建立濕地生物多樣性數據庫,對資源開發下的濕地水質等情況開展長期監測跟蹤。
“截”住污染源,亟需加強風險防控監測
“我國是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大國,能夠生產各種化學品4.6萬多種,然而,我國的水環境治理與監管工作目前還主要聚焦在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常規化學指標及有限的有機物上,導致即使所有廢水全部’達標’排放,仍可能有大量農藥、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物等毒害有機污染物進入水環境。”致公黨中央關注的“超標”排放問題在調研中非常不容樂觀,但是我國尚未建立起監督評估體系,風險防控長效機制也一直處于缺位狀態,污染物排放問題顯得日益復雜。
要從源頭“攔截”污染排放,致公黨中央提出,產業布局上要有效降低重點跨流域河湖水體的毒害有機污染風險,要統籌考慮化工、印染、農藥等有機污染高風險行業、園區、企業的合理規劃與空間布局,在環境敏感區域內劃定特征污染物類重點防控化學品限排區域,不再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項目。
“同時要及時開展基于生物效應的復合有機污染監測與評估試點,對飲用水源及其它地表水開展生物毒性監測。”致公黨中央建議,采用高通量綜合毒性測試和毒理基因組學測試方法,從效應機制水平上識別水體中復合污染的毒性效應,同時利用“大數據”對監測數據和動態情況進行聯網和整理儲備,對污染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將治水觸角延伸到“小微水體”的細枝末梢處
流動性較差的小河小溪、溝、農村池塘、山塘水庫等被統一稱為“小微水體”。此類水體自凈能力弱,又多分散,屬于環境監管的“邊緣地帶”。
“一些省份對劣V類水進行大范圍整治,成效顯著,然而在突擊式治理后,由于量多、點散、流動性差等特點,小微水體突擊整治的后遺癥逐漸顯現。”農工黨在調研中發現“小微水體”整治還存在較多問題。
農工黨中央在今年遞交的提案中指出,由于過度填埋削弱了周邊區域的蓄洪防洪能力,造成原來周邊住戶的雨水排放無處可去,四處橫流,而大規模集中式河道治理也對干流水質造成影響。“浙江湖州市大錢港河道2017年5月實施機器及人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水草清理期間,氨氮、總磷監測數據同比分別升高了392%和161%,再加上沒有完善長效養護機制,造成‘小微水體’水質反彈。”
為此,農工黨中央建議充分考慮‘小微水體’治理的復雜性和長期性,盡快建立一套科學的、有針對性的治理和長效管護措施,避免突擊式治理所帶來的各種不良后果,確保治理成效。
同時,建議還提出環保部門應合理界定“小微水體”范圍,明確治理方向,加強前期排查,分步推進“小微水體”整治,推行“小微水體”的生態養護,提升水體自我修復能力,強化源頭控制,落實長效管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