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需求引發轉型
史蒂文斯表示,從目前來看,全球能源系統的轉型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一是對氣候變化的關注,二是對轉向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等模式的必要性的認識。
英國鄧迪大學能源法教授沃克爾.羅本(Volker Roeben)表示,能源是支撐所有社會發展的命脈。但是,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能量,大大增加了碳排放規模,能源部門造成的碳排放占全球碳排放總量的70%以上,成為造成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推動力量。減少能源部門的碳排放可以對氣候保護產生直接和積極的影響。因此,需要從當前嚴重依賴化石燃料的能源系統,過渡到使用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系統。
目前,許多國家都在致力于發展減少能源需求和浪費的循環經濟。美國羅切斯特理工學院管理學教授克萊德.艾力庫爾.赫爾(Clyde Eiríkur Hull)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發展循環經濟需要重復利用資源,從而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與此同時,我們需要加速這一過程的發展,避免拖延時間過長造成嚴重后果。
能源轉型影響地緣政治
能源轉型對地緣政治有極大的影響,與石油相關的地緣政治競爭在國際關系中發揮了核心作用。有學者認為,獲取和控制石油供應方面的地緣政治競爭是20世紀大部分沖突的根源。史蒂文斯表示,如果向可再生能源和低碳電力的轉變過程發生得比能源機構預期的快,那么石油出口國和與石油相關的地緣政治競爭都會受到影響。如若石油出口國未能及時減少對石油的依賴、未能實現經濟發展多樣化,它們將極易受到主要市場石油和天然氣需求減少的影響。
可再生能源的崛起很可能會改變當前的現狀。史蒂文斯表示,可再生能源既不受主要燃料供應商的限制,也不受運輸路線遭破壞的威脅。這使得可再生能源易于管理,不易引起類似石油引發的地緣政治沖突。
履行國際承諾
羅本表示,發展循環經濟需要實現能源轉型,但這一過程并不會自然而然發生,需要進行正確的政策選擇。長期以來,能源都被視作國家內政范疇。然而,科學研究證明了減少能源消耗對氣候的重要性。同時,國際上也正在采取一致的氣候行動,推動全球向低碳的循環經濟過渡。因此,能源轉型必須要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涵蓋所有國家。
國際社會需要對各國的投入程度進行實際監管。羅本認為,這需要各國在國際法框架下進行合作的方式來實現。因此,全球能源轉型需要在國際和區域層面進行創新。聯合國在這種國際合作領域處于前沿位置。201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涵蓋了氣候變化和能源轉型。這意味著國際氣候行動等于能源行動。
全球幾乎所有國家都簽署了《巴黎協定》并承諾遵守相關規定。歐洲、亞洲和非洲也存在區域層面的能源監管合作。例如,歐盟以《巴黎協定》為基礎,制定了推動歐洲大陸能源系統轉型的計劃。它被稱為“清潔能源一攬子計劃”(Clean Energy Package)。該計劃旨在打造一個跨越國界、大陸范圍的能源系統,更好地整合可再生能源以提高效率,并賦予消費者選擇權。
羅本強調,如果人類要實現全面迅速的低碳能源轉型目標,同時確保所有人都能獲益,那么必須履行承諾,并繼續在國際層面進行合作,我們后代的未來均有賴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