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這是約7個月以來再次召開小委員會會議。此前討論了排放入海等5種處理方法,把漁業相關人士等呼聲較高的長期保存作為議題還屬首次。事務局稱,“并未預設日程”,表示下次以后還將繼續討論。
據報道,委員中出現了“永久保存并不合理,應該整理期限和條件”等意見,但也有人表示“犧牲當地居民生活推進反應堆報廢的做法不合邏輯”,認為不應該急于排放。
東電稱,用地內儲罐保存將于2022年夏天達到極限,擴大儲罐容積或轉移至用地外存在難度。如果長期保存,報廢作業結束后也會留下儲罐,而且會占用熔落核燃料(燃料碎片)保存設施等用地。
當地時間2014年8月8日,日本福島,民眾示威游行抗議東京電力公司將核污水排到大海。
關于增加儲罐,有委員提問:“不能拿下用于儲存去污土壤的過渡性儲存設施用地的相鄰土地,以擴大用地面積嗎?”對此,東電負責人強調稱,“并非不可能,但希望能在目前的用地內完成報廢。”
燃料碎片冷卻過程中等產生的污水通過“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進行凈化處理,但無法去除放射性氚,導致處理水持續增加。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指出,應稀釋后排放入海。
截止2019年7月底,保存在儲罐中的核污水約為110萬噸。東電計劃到2020年底確保儲罐容量達到137萬噸,之后則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