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透露,針對目前制約“充電樁進小區”的配套建設資金來源不明確、利益分配不協調、體制機制不完善等主要問題,海南省將通過示范項目建設,打破制約充電基礎設施進小區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有關規范和標準制定,實現公共電網對小區內停車位直接供電,同步提高小區變壓器容量、消防安全水平及綜合管理水平,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方案》實施時間為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
海南省將從海口、三亞、儋州、瓊海全市范圍內選取具備以下典型特點的小區進行示范建設:一是老舊和新建小區;二是車位緊張和車位充足小區;三是變壓器容量不足且增容困難和變壓器容量富裕小區;四是擁有地下或地面等不同類型停車位小區;五是實現電網公司抄表到戶和未實現抄表到戶小區;六是車位產權明晰和車位產權不明晰小區;七是有物業管理和無物業管理小區;八是由政府管理的辦公區域。
對于各示范小區,由電網公司按照“公共電網對小區內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和“適度超前”原則,推進變壓器容量增容,確保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充電樁進小區”示范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發改交能〔2019〕73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總隊,海南銀保監局,海南電網公司,省充電設施市場管理委員會、省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協會、省物業管理協會,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
《“充電樁進小區”示范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審定同意,現將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抓緊組織實施。實施情況請于每月10日前按月報送我委,如有其他情況亦請隨時報送。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6月5日
(聯系人:王冰,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65342589)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充電樁進小區”示范項目建設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政府引導、企業實施、社會參與、全面共享為原則,推動“充電樁進小區”示范項目建設,完善示范小區及周邊區域范圍內電網配網結構,優化增加小區變壓器容量,提升小區消防安全水平,加強小區綜合管理水平,加快相關標準研究制定,全面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穩定進小區。
二、實施時間
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
三、工作目標
針對目前制約“充電樁進小區”的配套建設資金來源不明確、利益分配不協調、體制機制不完善等主要問題,在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瓊海市范圍內,每個市縣優選出不少于10個示范小區,其他市縣(不含三沙市)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示范小區數量,綜合考慮小區建樁意愿調查結果,先行按照不低于1:0.3的車位和充電樁比例目標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通過示范項目建設,打破制約充電基礎設施進小區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有關規范和標準制定,實現公共電網對小區內停車位直接供電,同步提高小區變壓器容量、消防安全水平及綜合管理水平,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四、主要任務
(一)優選示范小區。從海口、三亞、儋州、瓊海全市范圍內選取具備以下典型特點的小區進行示范:一是老舊和新建小區;二是車位緊張和車位充足小區;三是變壓器容量不足且增容困難和變壓器容量富裕小區;四是擁有地下或地面等不同類型停車位小區;五是實現電網公司抄表到戶和未實現抄表到戶小區;六是車位產權明晰和車位產權不明晰小區;七是有物業管理和無物業管理小區;八是由政府管理的辦公區域。(責任單位:海口市政府、三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瓊海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開展意愿調查。由各示范小區所屬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示范小區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配合,調查小區業主尤其是已購新能源汽車業主的建樁意愿。(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物業管理協會、海口市政府、三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瓊海市政府)
(三)推進現有小區設施改造。對于各示范小區,由電網公司負責,按照“公共電網對小區內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和“適度超前”原則,推進變壓器容量增容,確保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同時,對其中專用固定停車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賃期車位),按“一表一車一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每個停車位配置適當容量電能表,電能表原則上集中就近安裝,確保社會人員和車輛安全;對公共停車位,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及電動車用戶的充電需求,開展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容量。該部分費用由電網公司承擔,相應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統一核算。物業服務公司和小區業主對相關電力設施改造予以支持并提供設備場地。(責任單位:海南電網公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規范新建小區設施建設。新建示范小區應嚴格落實《海南省居住(小)區、建筑物、停車場配套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要求,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預留電表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供電設施建設方案,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并納入工程竣工驗收環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加強停車位建設。對于停車位緊張的示范小區,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和改造居住(小)區、停車場附近城市支路上的照明設施建設充電設施。近期可結合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建設分時共享的充電車位,各職能部門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給予支持;遠期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新小區開發、利用公共配套用地等方式,規劃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責任單位:海口市政府、三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瓊海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根據業主需求及小區布局規劃等進行充電基礎設施的布設安裝,相關設施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對于無規范參照執行且對公共安全產生影響的設計應組織專家評審。物業公司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政府職能部門對項目施工給予便利。專用固定車位的建樁費用由業主承擔,公用車位的建樁費用由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承擔。(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立法規范。將供電線路、獨立電表箱等充電基礎設施必要設施,作為城鎮建設配套基礎設施,納入市政設施管理規定范圍,通過立法推動充電樁建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口市政府、三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瓊海市政府)
(二)完善管理體系。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運營、退出全過程體系,維護用戶、運營企業、物業公司等各方利益,維持健康穩定的市場運行秩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充電設施市場管理委員會、省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協會)
(三)發揮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示范項目所在地區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居民區車位產權單位主動利用現有停車位和場地,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工作。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的大會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提供充電服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創新商業運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探索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車位產權方、業主委員會等多方參與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合作共贏模式。對于公用車位的充電樁,可采用多用戶分時共享等創新運營模式,同時鼓勵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等多方參與,通過合理定價計取服務費,確定利益分成方式,形成市場化合作共贏局面,進一步提高充電樁日常運維服務水平。對于執行情況較好的合作模式在下階段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復制推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物業管理協會、省充電設施市場管理委員會、省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協會、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
(五)明確管理責任。各示范小區所屬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要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建設使用管理流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開展充電責任保險工作。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工作相關規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由生產(制造)廠商購買產品責任險,并按“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業務的企業必須為自身經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生產(制造)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責任單位:海南銀保監局、各充電基礎設施企業)
(七)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按照“誰產權、誰負責”的原則,產權方負責運行安全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置場所的消防安全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加大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由住建、安監、消防等部門和電網公司定期聯合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督促充電樁產權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總隊、海南電網公司、省充電設施市場管理委員會、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
(八)規范消防驗收標準。住建部門研究制定停車場(包括地下停車場)充電樁消防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驗收標準。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示范小區車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驗收開通綠色通道。對地下車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必要時可采取加設消防隔離裝置等特別措施,相關費用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解決。(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消防總隊)
(九)降低運營企業負擔。嚴格落實海南省關于電動汽車用電扶持性電價政策。按照《海南省物價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瓊價價管〔2018〕467號)規定,加強對示范小區落實轉供電環節收費價格的監督檢查。對于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海南價格網對外公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規范發票管理工作。對于經改造后實現公共電網對小區內停車位直接供電的示范小區,由電網公司按照充電設施計能裝置統計的電量,向區內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出具電費發票,相關電量發票不再出具給轉供電服務商。具備條件的充電設施,通過安裝核減表,滿足電費發票抵扣需求,促進電價規范和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