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剛從20年來最為嚴重的“全島大停電”恢復過來,高達688萬戶受影響。表面上看是輸電線路和電廠故障所致,但深入分析可知:電力系統薄弱、電源供應能力不足及缺乏穩定的后備電源才是主要原因。近幾年臺灣發電機組都處于高負荷運轉狀態,高峰時甚至得啟動備用機組,這些都與臺灣的“棄核”政策不無關系。
臺灣95%以上的化石能源都需要由外輸入。為提升能源保障能力,臺灣上世紀70年代曾修建三座核電站。之后由于公眾反對,以及部分政黨團體利用“反核”謀取政治利益,臺灣第四座核電站(簡稱“核四”)的建設討論近四十年都沒結果。這期間,臺灣的電力消費增長5倍以上。隨著臺灣現有三座核電站陸續退出現役,雖有清潔能源發展,但大量新增的電力消費只能依靠高成本的氣電(燃氣發電)滿足,電源建設嚴重落后。此次事故之后,臺灣核能學會要求臺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與核二廠2號機,也有民眾要求重新考慮“核四”。
日本在福島核事故后也曾將所有核電站關閉,但今年5月由于電力供應短缺的壓力,又重啟部分核電供應。德國也已發布雄心勃勃的棄核計劃,但目前居民用電價格已高達0.28歐元/千瓦時,若再提價,恐將沖擊電價及電力系統穩定性。
在中國大陸,核電發展則呈現另一番景象。目前,大陸核電的發電成本僅略高于火電,幾乎沒污染物排放,且電源穩定。中國大陸化石燃料的資源稟賦特點是富煤缺油少氣,決定了石油和天然氣難以成為主導能源;清潔的太陽能和風電資源主要集中在西北部,遠距離送電成本很高,而核電可以在靠近用電負荷中心的東中部地區建設。
中國大陸核能裝機規模和發電量占比相對較低(發電量僅占不到4%),比例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處于重要的戰略發展機遇期。
從全球核電發展經驗來看,平衡民意壓力是核電發展的最重要方面。公眾憂慮核電安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核電缺乏了解,媒體和環保團體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中國大陸近期核電迅速發展,不僅得益于中央層面的戰略決策,更離不開核電開發商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向公眾說明核電站的建設成本很大部分用于安全:采用第三代核電技術,安全性要遠高于福島等第二代核電站。此外,中央政府已明確核電發展利益相關者在核安全方面的責任、義務和風險分擔。
中國大陸的核電發展也可能面臨越來越多的民意平衡問題。臺灣的經驗說明,在核電發展過程中,決策部門必須有擔當,認識到絕對安全、低價、清潔的能源在目前技術條件下是不存在的,保障能源供應實質上是風險和收益的權衡。只有加強決策的透明度,媒體進行客觀公正的引導,公眾對于核電的非理性恐慌才能得到緩解。“用愛發電”解決不了現實中的電力經濟與電力供需平衡問題。
林伯強系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