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生物質發電行業的“行家”,李曉鵬委員表示,生物質發電行業不僅具有能源屬性,還承擔著環保、民生責任。但相較于風電、光伏發電,它還屬于弱質產業,盈利水平弱、抗風險能力差。據測算,一座年處理規模30萬噸的農林生物質發電廠,在缺少國家電價補貼收入情況下,每年將虧損3500萬元。特別是近年來補貼拖欠矛盾日益突出,這一行業更是后勁不足。生物質發電行業的補貼主要來自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基金的補貼對象包括了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項目,近年來,資金缺口不斷擴大,對行業發展形成了較大沖擊。
對此,李曉鵬委員建議,第一要穩預期。要繼續保持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優化支持方式。繼續發揮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及電價補貼的激勵作用,相關基金對生物質發電企業支持政策延續到“十四五”期間;“十四五”之后由國家層面設立用于支持生物質發電發展的生態環保類基金;增加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行業升級的專項資金,支持科技研發、標準制定、示范工程、標桿企業,開展生物質能綜合利用重大科技攻關和政策體系研究。
第二就是要補缺口。對于存量項目補貼資金缺口問題,要通過多種途徑加以解決。如對于已發布的補貼政策,政府應承擔履約責任。可發行可再生能源專項債,解決補貼拖欠。
第三要快創新。李曉鵬委員建議,加大支持力度。一是研究實施可再生能源補貼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或資產證券化業務,緩解企業現金流壓力。二是探索村集體、農村經濟組織等以土地入股方式,參與相關項目投資,更好發揮生物質能利用在扶貧和鄉村振興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