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疆儲能電站布局要向和田、喀什與克州三地州傾斜,試點儲能電站裝機總計不超過55萬千瓦。
《通知》強調要鼓勵光伏電站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儲能電站原則上按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20%配置。《通知》還指出,配置儲能電站的光伏項目,原則上增加100小時計劃電量。
由于地理資源稟賦之別,南北疆電源結構迥異。北疆以火電、水電為主,南疆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場站眾多。
根據國家能源局及新疆發改委最新數據,截至2018年12月底,新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總容量為8553.5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951.6萬千瓦,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337小時,棄光率為15.5%;風力發電裝機容量1921萬千瓦,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951小時,棄風率為26%。棄光棄風率均高居全國前列,南疆克州棄光率在2018年更是高達30.3%。
按照此番《通知》要求,光伏電站在配置儲能之后,可增加100小時計劃電量,理論上可為一座100MW光伏電站每年增加數百萬元營收。
目前,新疆共有約540座電站在“兩個細則”考核之列,其中風電場181個,光伏電站300個。加裝儲能配置已成為西北新能源場站業主提升綜合運營水準需要直面的關鍵策略。
在2018年最后三個月,新疆全區電站“考核+分攤”分數分別是85424、78452和86699,參與考核的新能源場站兌現金額均為負數。
而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疆全區已采用新版西北“兩個細則”進行考核與補償,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場站承壓更為加劇。
本批發電側儲能電站試點項目申報截止為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