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和去產能企業債務,加快“僵尸企業”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助推經濟提質增效,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僵尸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處置原則、處置范圍、處置方式、處置流程與時間等。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告訴記者,穩步推進企業優勝劣汰是經濟自我更新發展的重要途徑,而實現企業優勝劣汰的方法是市場競爭,為此要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采取市場化法治化的辦法推進債轉股和兼并重組,使“僵尸企業”盡快出清,從目前制定的辦法看是更加依靠市場的力量,促使“僵尸企業”有序退出。
國新未來科學技術研究院執行院長徐光瑞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快處置“僵尸企業”,具有兩大作用。一是減少無效供給,降低產能過剩矛盾,加快市場出清過程;二是優化存量,倒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釋放大量沉淀資源,包括人、財、物、土地等有形資源以及企業家精神、市場活力等無形資源。當然,處置“僵尸企業”的短期陣痛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要堅持明確的原則、使用合適的手段、制定理性的目標。原則上應堅持政府引導,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理念。手段上應界定“僵尸企業”標準,分類處置不同程度的“僵尸企業”,用好產權交易所、租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目標上應規定好時間和范圍,不易短期內過快過猛,以免引發系統性風險。
那么,哪些行業將成為今年監管的重點呢?徐光瑞表示,“僵尸企業”主要集中在產能過剩行業,包括鋼鐵、煤炭、水泥、有色、化工、玻璃等,此外,在建筑材料、商業貿易、房地產等領域,也存在不少“僵尸企業”。為實現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毫無疑問今年將加大處置力度,將從四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各地區明確首批“僵尸企業”處置名單以及后續處置名單;二是分類形成處置方案并切實推動方案實施,通過破產、重組等方式實現分類處置;三是利用市場化的金融信貸手段和行政化的財稅政策解決資金問題,利用社會保障制度實現兜底作用;四是有效開展“僵尸企業”處置之后的土地等資源再利用,盤活沉淀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