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表示,核電廠半徑8公里內不得有活動斷層。但是,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干事楊木火指出,核四廠內、外有眾多斷層,例如枋腳、屈尺、貢寮及澳底斷層,距離核四廠機房最近僅1-2公里,而且,核四廠2個反應堆間的斷層、2個汽機廠房正下方的“S斷層”等不排除為活動斷層,故核四廠不符合選址規定。
臺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稱,臺電報告認為核四廠外海為非活動斷層,但他認為目前的資料不足以確認是活動斷層還是非活動斷層,這部分應該重啟調查。
陳文山也說,“S斷層”不是活動斷層,但擔心是“低速帶”,如果發生地震,恐造成地表不均勻錯動,使得核四廠廠房損壞。
臺灣海洋大學地球科學研究所名譽教授李昭興認為,火山、地震、斷層多的海邊不應該有核電廠;如果有了,應該經常監控。
臺灣“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張欣說,經臺電等單位多次調查,目前沒有相關證據顯示核四廠8公里內有活動斷層;未來如果有任何新的事證,會進一步審閱,為民眾安全把關。
臺電核能技術處處長張武侯表示,臺灣“原能會”曾要求做更精細的調查,但遇到核四廠封存、經費遭凍結的情況,并未做完調查。
陳歐珀指出,不安全的核能發展不僅無法解決臺灣用電問題,也無法解決環境問題,特別是核廢料問題無法解決,這個情況必須讓大家了解并充分顯現。
他建議臺灣“原能會”立即成立核四廠選址調查小組,另請臺灣經濟部門地質調查所組成檢查核實評議小組,審視臺電公司有關“核四廠區附近之海域地球物理探測工作”報告。
臺灣核四廠自1980年規劃,1994年動工,2000年10月停建,2001年2月復建,但才進行1號發電機組測試,尚未啟用,2015年就正式封存,2018年7月、9月分批運出燃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