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今年1-10月份,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87.9萬輛和86萬輛,今年產銷量分別突破100萬輛已毫無懸念。但與之配套的充電設施發展卻較為滯后,特別是充電基礎設施依然面臨著建設落地難、運營效率低等問題,仍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12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大幅提升充電技術水平,提高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加快完善充電標準體系,全面優化充電設施布局,顯著增強充電網絡互聯互通能力,快速升級充電運營服務品質,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環境和產業格局。
為讓《行動計劃》成功落實,四部委提出了六項重點任務:提高充電設施技術質量、提升充電設施運營效率、優化充電設施規劃布局、強化充電設施供電保障、推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
一、提高充電設施技術質量。加強充電技術研究和充電設施產品開發,滿足新能源汽車不同場景的充電需求。充分發揮整車、動力電池、充電設備生產、設施運營等企業主體作用,加快技術創新,確保充電設備質量優良、環境友好、使用便捷、安全可靠。嚴格執行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標準,加強跨專業合作,共同提升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
二、提升充電設施運營效率。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全面提升設施運營維護水平,加強管理和資源保障,結合服務場景科學配置車樁比例,切實提升充電設施利用效率和服務能力。繼續探索出租車、租賃車等特定領域電動汽車換電模式應用。
三、優化充電設施規劃布局。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牽頭會同相關方面,加強協同,分析充電需求場景,優化車樁匹配,及時滾動編制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指導充電設施科學合理布局,補齊充電網絡短板。同時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充電基礎設施的用地政策,保證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分時租賃車、共享汽車等運營類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用地,以及有明確需求的其他新能源車輛的充電專用場地,提高充電保障能力。進一步落實簡化規劃審批要求,重點加快居民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建樁,企事業單位既有停車位建樁,以及運營商在城市公共停車場建樁的推進速度。建立和完善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及其相關管理標準、規范,明確場地方、建設方、運營方責任和管理措施。
四、強化充電設施供電保障。將充電設施電力接入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基礎配套設施范疇統籌考慮。對用戶充電規律、充電電量、使用場景進行系統研究預測,將設施供電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電網企業要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做好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合理建設充電設施接入系統工程,相關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價。同時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接入服務。全面摸排現有居民區停車位安裝充電樁及供電現狀,研究探索公共電網對物業管理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引導電動汽車低谷充電,挖掘現有電網設備利用潛力,千方百計滿足“一車一樁”接電需求。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環衛等專用充電設施用電需求。
五、推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著力提升充電互聯互通水平,加快構建和完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互聯互通網絡,有效解決充電用戶找樁難、聯通難、結算難等問題。推進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和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協同發展。研究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溯源管理,做到充電行為數據可追溯、節能減排數據可計算、車樁信息數據可統計。推進國家級信息平臺與重點城市信息平臺、企業平臺的互聯互通,逐步形成充電設施信息服務網絡。
六、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做好標準頂層設計和體系規劃,發揮標準技術引領、規范充電設施市場的作用,促進新能源汽車與充電設施行業標準間的協調統一。加快推進充電標準化進程,建立形成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有效互補的充電標準體系,滿足充電技術發展需要。同時積極開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國際標準化工作,參與國際充電標準制定。推動我國充電標準國際化,提高我國在國際標準中的地位,服務行業企業走出去。
為保障《行動計劃》順利實施,四部委還提出積極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等三大保障措施。
一、積極鼓勵商業模式創新。進一步加大對充電設施運營模式創新的支持力度。在公共、私人、專用充電服務領域創新商業模式,鼓勵打造商業模式創新示范工程,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更好的充電服務體驗與綜合增值服務,促進形成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商業生態環境。
鼓勵整車、充電設施運營服務、出行服務等企業開展合作,促進充電服務專業化發展,通過眾籌建樁、電力市場、車位經營、車輛租賃、廣告服務、大數據應用、電動汽車充放電等多種方式增加運營收入。
二、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相關部門間統籌協調力度,系統解決項目建設用地、電力接入、配建預留、燃油車占位、運營盈利難等共性問題。引導地方財政補貼從補購置轉向補運營,逐漸將地方財政購置補貼轉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
電網公司要按照規定落實現有優惠電價政策。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引導充電基礎設施參與電力削峰填谷,降低電力使用成本。利用智能電網、智能網聯汽車等技術,鼓勵新能源汽車提供儲能服務,并通過峰谷差獲得收益。引導鼓勵開發充電設施的財產險、產品責任險等險種,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中國充電聯盟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積極促進充電設施行業向規模化、規范化、多元化方向發展,促進創新,提質增效。通過開展自愿性產品檢測認證、行業白名單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門嚴格產品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督,引導充電技術進步,提升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和行業自律。推動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快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的信息互聯互通。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建成充電樁數量超過 60 萬個,為新能源汽車提供了配套能源保障,在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行動計劃》將著力推動解決現階段充電樁產業面臨的諸多難題,推動充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提供堅實能源保障,為新能源汽車用戶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電服務。
單憑先進材料的研發、電池技術的提升、電機產品國產化率的提高等單個環節的突破,依舊無法實現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水平的大踏步前進,就如同“木桶效應”一樣,只有整個產業鏈條都不存在短板,新能源汽車的這桶水才能“越積越多”。說到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也像是“一盤棋局”,牽一發而動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