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后日本核電重啟及原因分析
福島第一核電站建于20世紀70年代初,共有6座機組。按照設計標準,其具有抗8級地震能力,設計壽命為40年。地震發生后,反應堆安全停堆,但地震和海嘯的疊加大大超出了最初設計電站時所作的危害假設,最終導致1號、3號和4號機組的反應堆廠房內發生爆炸,大量放射性泄漏,核事故最終定級(INES)為最高的7級。
福島核事故后,盡管多數民眾仍然反對,但日本核電正逐步重啟。2014年4月11日,通過了新的《能源基本計劃》,將核能定義為“重要的基荷能源”。從2015年8月到2018年11月,其恢復重啟的核電機組有9臺之多。
日本核電站重啟必須根據最新規制基準進行合規性審查,還必須由核電站與當地自治體簽訂原子能安全協定。2013年6月19日,日本正式確定了核電監管新標準。日本的所有核電站,如果不能滿足新標準、無法通過國家審查的話,就不能重新啟動。
新標準吸收了許多國外先進核電國家的安全管理經驗,納入了許多新的理念,新標準與新修訂的《反應堆管制法》等核電法律掛鉤,核電站重大安全對策都按照法律規定設為各家電力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這在日本國內屬于首次。
新標準中大幅增加了對嚴重事故、地震或海嘯、飛機恐怖襲擊等突發情況的應對措施。新標準還將核電站的運轉年限設定為40年,但如果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期20年,前提是須對申請延期的核電站實施“特別檢查”,即擴大檢查的范圍。
2018年7月3日,日本政府公布了最新制定的“第5次能源基本計劃”,繼續推進安全前提下的核電重啟。這一計劃還提出繼續推進核燃料循環技術路線的方針。
福島核事故重創了日本核電產業,使其雄心勃勃的“原子能立國”計劃因此蒙上了一層陰影。但就目前日本國內的能源結構、政治形勢、核電外交等而言,放棄核電產業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首先,基于經濟性的考量。棄核后現階段唯一可依賴的只有化石能源,對于能源對外依存度高的日本來說,這在經濟上非常不劃算。
其次,繼續發展核能是日本不同主張政黨之間相互博弈的選擇。出于政黨政治、利益集團、監管機制等方面的原因,日本形成了持不同政治主張的擁核聯盟和棄核聯盟,其力量的強弱對比和相互博弈造成了核政策上的反復。
再次,繼續發展核能是進一步開展核電外交、占領國際市場的需要。核電曾是日本出口的一個支柱產業,核事故使得日本“核電安全神話”破滅了。為了重拾國際社會的信任,重啟核電成為必然,這樣才能向國際社會證明福島核事故不代表日本的核電技術落后。
最后,繼續發展核能是為了維護日本國家安全。早在2012年6 月日本政府修改《原子能基本法》時,就有德國專家指出,日本核電背后包含著“國家安全鏈”的需要。
日本核電重啟對我國核能發展的啟示
福島核事故之后,我國在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共中央關于“十三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的方針。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國已建和在建核電廠共計17座,機組共計56臺,僅次于美國和法國,排名世界第三;已投入商運機組40臺,排名世界第三,機組運行共計約310堆年;在建機組16臺,在建機組數量繼續保持世界第一。
我國各商運核電廠嚴格控制機組的運行風險,繼續保持安全、穩定運行,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符合規定,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近幾年沒有新批的廠址,新項目的匱乏對人才隊伍建設及核電“走出去”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日本對福島核災難的體會比其它國家要深刻得多,但依然選擇逐步重啟9臺機組,相信將來還會重啟更多的機組。而我國具有廠址優良、技術先進、監管有力和運行良好等核電競爭力,為什么在核能發展上仍然躑躅不前?這需要我們進行深刻思考。
誠然,我國目前對能源的需求增速放緩,但霧霾治理任務艱巨,對化石能源依賴度較高,并且與發達國家相比,人均用電量還存在較大差距。發展核電則是破解上述諸多難題的有效措施之一。并且,只有國內核電發展得好,才能在國際上形成優勢,才能更好地“走出去”。若是再擱置幾年,一旦造成人才流失、制造能力喪失,這方面的競爭力將大受影響。
目前看來,核能可能是解決人類能源問題的終極措施。我國的核電發展從“跟隨”到“引領”用了幾十年的時間,正在從核大國向核強國轉變。這得益于老一輩科學家的無私奉獻及中國核工業人的孜孜追求。每個世序的交替必然伴隨著重大技術的突破,而任何技術都存在風險。筆者以為,重大工程建設是基于科學設計、嚴格施工的有效管理的實踐,若用“一旦”“萬一”來“審慎決策”,很可能是現代版的杞人憂天。核安全文化的本質是謹慎質疑的,必須嚴之又嚴,慎之又慎,但如果脫離概率來談危險,拋開劑量來講毒性,結果就會導致風險無限放大,寸步難行??照務`國,實干興邦,中國在核能發展上切莫錯失良機。
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以日本、德國為代表的國家紛紛采取了消極的核電政策,決定短期或長期放棄核電,但多數國家對發展核電持謹慎態度。
2013年3月,英國、法國、西班牙等12個歐盟國家聯合簽署部長級會議宣言,明確表示將核能發電繼續作為重要的低碳能源之一。美國前總統奧巴馬要求核監管委員會對美國的核電站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把日本的經驗教訓運用于設計和建造新一代核電站上。
俄羅斯對核電的政策更為開放,在2012年宣布將于2030年之前投資3000億美元在國內外分別新建38個和28個核電機組。俄羅斯目前正在世界12個國家建造25個核電機組,而俄方總共收到了36個核電機組的訂單。
作者:王曉峰 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