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2日從駐津央企國家能源集團銷售集團天津分公司獲悉,該公司作為天津港內最大的煤炭中轉企業,實施“四原則”管理方法,助力天津港口煤炭管理。截至目前,今年已下水煤炭超3000萬噸,煤炭中轉量創下歷史最高值。
“四原則”管理方法包括:
“問題”原則,讓每名員工真正參與到業務管理提升中,培養發現問題的能力,在煤炭中轉下水過程中、設備維護中、檢修中,用查找問題的眼光梳理日常業務。
“自主”原則,提高員工的自主性、主觀能動性,根據問題,員工首先提出自己的整改措施,然后在每個班組會議上討論,并制定切實可行的、符合現場實際的整改措施。
“激勵”原則,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深入現場進行檢查、評比、量化,通過問題看措施、通過措施看效果。
“目標”原則,制定天津港煤炭中轉年度、季度、月度、周、日計劃,從計劃中趕超目標,緊盯每一列到港重車和每一條船舶,以高質量完成目標為首要任務。通過以上措施,提升了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