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能源部長Nicolas Hulot澄清了重建陸上風電場的許可程序(圖片:Nordex)
7月底,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為海上項目建立了“許可范圍”,并允許國家開展一系列降低風險的研究。
“它代表了一種真正的簡化,”法國風能協會FEE海上風電負責人Matthieu Monnier說。
“許可證信封”允許開發人員在授予項目后對其進行修改。
這意味著他們不必鎖定技術選擇,但在下訂單時可以從技術和環境角度獲得最佳選擇。
這應該有助于降低成本和加快部署,國家將進行初步的環境影響研究。
法律還要求在招標啟動前舉行全國公開辯論,以幫助提高可接受性。
進一步的細節將包含在執行法令中,預計將在年底前完成。
在岸澄清
在另一項舉措中,能源部長Nicolas Hulot向地方當局發布了關于如何處理陸上風電項目重新申請的指導方針。
如果渦輪機數量增加,容量超過20MW或塔架高度超過50米,則自動需要新的同意。
必須向區域當局報告任何其他變化,然后必須考慮到雷達的影響,噪聲水平,環境影響和其他項目等因素,然后必須決定這些修改是否“實質性”,因此需要新的授權。在該地區的。
同樣的規則適用于已經允許但尚未建成的新項目的變更,允許開發人員使用最新的渦輪機模型。
FEE的法律事務和環境經理Pierre Bourdier說,這些指導原則“提供了更多的可見性,這對該行業非常重要”。
然而,他們“沒有帶來真正的簡化,沒有法律地位,”他補充道。
“由于法律上的不安全因素,一些開發商似乎會選擇再次申請所有授權,”貿易機構SER負責人Paul Duclos表示贊同。
這可能會讓一些開發人員失望。Duclos表示,在法國實施一個項目通常需要至少七年時間,成本為80,000-150,000歐元/ MW,而法院約有70%受到質疑,盡管重新投入可能會吸引較少的反對意見。
一些項目已經按照與全新項目相同的流程重新授權,但在未來兩到三年內,產量將變得更加重要。
根據貿易機構WindEurope的數據,在未來五年內,總計250MW的350臺渦輪機將在法國生命周期結束。
WindEurope估計,這可能意味著300-500MW的重新供電能力,假設250MW的30-50%被重新供電并且基于使用4MW渦輪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