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2022年3月達到175千兆瓦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印度采取了一項新措施來提高各州的需求,因為全國每個月都有新的太陽能和風能招標正在浮出水面。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上個月宣布成立新的可再生能源購買義務合規小組(RPO)。這個小組是由該部發布的命令創建的,并將由一個部長官員領導。
根據該命令,“RPO合規小組將與各州,中央電力監管委員會(CERC)和SERC就涉及RPO遵守情況的事宜進行協調,包括每月合規報告。該小組還將協調定期在印度政府內部進行報告,并處理與有關當局簽發的不合規事宜。“
將建立此合規單元的工作?稍后再回到這個問題。首先,讓我們了解RPO目標的重要性。
RPO目標對印度175億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容量目標至關重要。該能力目標是根據RPO的全國可再生能源15%的目標來計算的,其中包括8%的太陽能。因此,到2022年3月,印度電力消費中太陽能的份額應至少為8%,而所有可再生能源的份額至少應為15%。
160億瓦特的太陽能和風能能源目標已經在所有州進行劃分,每個州都有具體的目標,這些目標將在2022年3月實現。
由于所有國家都不具有太陽能或風能資源,所以它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目標軌跡,直到2022年3月,并將其相應地分配到各種可再生能源技術中。
現在是關鍵部分。印度擁有聯邦治理體系,就電力部門而言,各州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自由執行法律,中央政府也不能對國家施加其意愿和指示。
因此,國家自主決定的目標可能不符合中央政府公布的目標或MNRE建議的能力目標。這是實施和遵守RPO目標和軌跡的原因。
回到我們的問題 - 為RPO目標設立合規單位會改變現狀嗎?一些人對此舉表示歡迎,并看到它正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電力傳輸協會(EPTA)總干事Subhash Sethi在與印度報業托拉斯談話時表示歡迎,并表示它也可能監測正在委托進行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時間表。
一位MNRE官員向Mercom印度解釋了這個合規單元的重要性,但未能解釋它將如何與當前情況產生差異。
我向過去幾年在印度工作過的有經驗的可再生能源專業人員提出了這個問題。
“我沒有看到這個合規單元在現場做出真正的改變。看到,權力作為一個主題進入了國家清單 - 只有州政府才有憲法權力來作出監管決定。中央政府的授權僅限于建議,“專業人士說。
“過去,國家和中央政府都采取了類似的措施。許多州已經要求配電公司每月或每季度就RPO目標進行報告。即使定期報告和實現RPO目標的不足,我們也很少看到對這些公用事業征收任何處罰。由于擔心最終消費者以增加關稅的形式增加財務負擔,所以不會征收罰款。“
“所以,我沒有看到在該合規單元投入運營后出現真正的變化。然而,如果中央政府設法在RPO合規中增加商業或財務角度,各州可能會被迫采取行動,“專家補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