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伏以及風電行業新政頻頻頒布,雖然,短期內并未看出對行業的影響,但已有不少專家呼吁,能夠適當調整新政以減少對光伏以及風電行業的影響。
與上述兩個新能源行業相比,核電方面卻出現了新的發展契機,先是5月底時,發改委、能源局等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核電運行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近期,中俄簽署合同總額超200億元的核能合作項目大單,這一系列動作,無疑在推動著我國核工業建設以及核能應用發展,將出現新一輪的發展跡象。
根據國家核電發展規劃,2020年之前,我國至少還要新建3500萬千瓦的核電機組,平均每年開工6臺-8臺,每年新增投資約1000億元左右。
政策性支持逐步放開
5月30日,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生態環境部、國防科工局日前聯合印發《意見》,指導意見提出,核電運行安全始終處于受控狀態,運行安全水平始終保持國際前列并持續提升。核電企業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提升。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斷提高,核電行業安全管理、核安全監管、核應急響應、核安保能力進一步增強。核電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
“對于核電的發展,由于世界范圍內曾發生的幾起重大事件,對于核電的使用與建設一直處于尷尬的境地,直到近幾年才慢慢的開始回復發展的態勢。”有行業內專家表示。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因此《意見》中明確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設指導方案和評價指標體系。相關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設指導方案,指導規范企業核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將核安全文化的原則和屬性轉化為具體要求,進一步落實到核電廠安全管理工作中。研究制訂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指標體系,實現核安全文化健康狀態可檢查、可量化、可評價。核電廠要定期開展核安全文化自評估和同行評估活動,及時查找弱項短板,借鑒良好實踐,有針對性地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
同時,指導意見中還強調,核電廠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實行自查自改閉環管理,嚴格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帶隊,定期深入現場,開展巡視檢查,督促對重大隱患的整改。相關部門按照核安全法要求,落實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核電廠自我監督、核電集團監督指導的監督體系,提升企業內部監督的有效性,形成自我檢查、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環和長效機制。
不過,需要看到的是,2014 年以來我國核能發電量較之前有了明顯增長,但核能發電量占比較其他國家仍然有較大差距。
根據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統計數據,2017年國內核能發電量為2474.69億千瓦時,占全國各類電源總發電量的比例僅為3.94%。
與此同時,核電建設周期延長,裝機增速明顯放緩。2017年,全國核電裝機達3582萬千瓦,完成規劃目標28.5%。核電投產規模明顯減小,2017年僅投產2臺共218萬千瓦。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近幾年隨著電力工業進入新常態,電力消納“癥結”逐漸凸顯,能源結構調整和能源資源優化配置遇到現實阻力,已引起國家高度重視,并制定了相關政策解決“棄能源”問題。“與風、光、水以及局部地區煤電相比,核電的利用小時數相對較高。但從核電本身發展的角度看,消納問題確實是幾十年來前所未有的,而且范圍有可能持續擴大。”
核電設備發展成行業大趨勢
面對這樣、那樣的問題,核電發展之路究竟在何方?有業內專家表示,由于核電的特殊性,所以,政策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同時,技術與安全應用也應該擺在首位。“核電的建設周期4年到5年,其中設備采購周期為3年-4年。如果政策性支持到位,加之企業的配合,根據我國目前在建和擬建核電站規劃,“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出現核電竣工高峰期,核電企業將迎來重大發展機遇。”該專家稱。
根據此前發布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以及核電“十三五”規劃,有研究機構預判到2022年我國核電總體裝機容量將超過6800萬千瓦,在建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2017-2022年均復合增長率在為13.25%,核電產業發展空間巨大。
作為核電的核心產業,核電設備的國產化是核電設備行業發展的一大趨勢,目前我國在建核電站的國產化率平均達到70%左右。在核電設備部件中,反應堆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對內構件控制桿燃料裝卸料設備、一體化安全殼頂蓋等均已實現100%國產化,國內廠商的核電設備制造能力大幅提升。
為加速我國核電自主化進程,在高起點上實現自主創新,國家成立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并引進國外先進的第三代核電技術,未來我國三代核電站的建設更多的傾向于運用AP1000系統。我國目前正在實行《AP1000設備國產化實施方案》,通過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以及依托目前四臺機組的制造,全面掌握AP1000設備的設計和制造技術,從第五臺機組開始,我國AP1000設備可以基本實現國產化,未來3年-5年將是我國核電設備國產化的黃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