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共7章54條,包括總則、產業發展、能源轉型、生態建設、綠色生活、保障措施和附則。突出山東特色,條例明確提出形成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產業格局,對推動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培育壯大新興產業、超前布局未來產業等作了規定,同時對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數字產業、海洋產業、文化產業等作了規范。
能源轉型是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途徑。圍繞能源轉型,《條例》明確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能源保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調整和優化能源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因地制宜實行化石能源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加快實施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
《條例》還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新能源發展相關規劃,確定新能源發展重點方向,支持合理有序開發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核能、氫能等新能源,推動新能源多元化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加大節能降碳技術應用,加強生產環節能耗監測和節能管理,加快高效、節能的電動機、鍋爐、窯爐、風機、泵類等設備應用。
同時,圍繞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條例》既從加強標準體系建設、開展綠色轉型評價、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等方面,提出對路管用的制度規范;又從財政、稅收、金融、創新、人才等方面,提出各級政府應采取的激勵性支持政策,以改革的思路辦法,一體推進制度機制和政策創新,為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夯實支撐。
此前,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熱能城鄉供暖、生態農業等綜合示范項目。到2030年,全省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1億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創新研發、多元開發、綜合利用、裝備制造于一體的國家地熱能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成為全國領先的地熱能開發利用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