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發展和改革局、洞頭區發展和改革局分別發布《關于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核準事項調整的批復》、《關于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核準事項調整的批復》。
根據《批復》,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主要建設總裝機容量210MW的海上風電發電機組,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場電能通過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經變壓器升壓至220kV后由220kV海底電纜敷設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再通過1回220kV線路送出至電網。陸上集控中心用地面積16081㎡(合24.1畝)。項目動態總投資約25億元,項目單位為溫州運昕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蒼南縣發展和改革局蒼發改投〔2024〕4號文件原核準的相關內容隨之調整,項目其他事項按原核準文件實施。原核準文件顯示,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總裝機容量200MW,項目動態總投資約29億元。項目用海位于蒼南縣東部海域,陸上集控中心位于炎亭鎮新興村。
《批復》顯示,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451萬㎡,海域使用面積約206.5205萬㎡,擬建設14臺15MW風機總裝機容量為210MW的海上風電發電機組,設置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場所發電量通過66kV匯流后送入海上升壓站,升壓至220kV后通過一回220kV海纜送入220kV陸上集控中心,再通過一回220kV線路送入系統站。該項目總投資為24.6222億元,項目單位為溫州洞頭運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原洞發改固〔2023〕77號核準批復文件顯示,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位于溫州市洞頭區東南部海域,總裝機容量200MW,工程總投資為296183.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