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風能理事會(GWEC)近日在河內向越南工業和貿易部(MOIT)副部長阮黃龍提交了題為“越南海上風電投資者競爭選擇研究”的報告。該報告旨在分享業界對推動越南海上風電項目的綜合監管框架的看法,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根據報告,越南政府已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海上風電開發目標:到2030年實現6吉瓦的裝機容量,到2050年達到70至91.5吉瓦。海上風電不僅有助于實現政府的脫碳目標,還能提高能源安全,滿足企業對脫碳能源的日益增長的需求。
為實現這一目標,GWEC建議越南采用兩階段競爭模式進行可再生能源采購。在第一階段,政府應授予海上風電投資者獨家調查權,允許他們在國家海洋空間規劃(NMSP)的廣泛區域內自由定義場地邊界。通過向多個項目授予大產能,有助于創建多元化且有競爭力的投資組合。第二階段則涉及與越南電力公司(EVN)簽訂購電協議(PPA),并僅基于價格進行競爭性選擇。
為了確保競爭性和銀行可融資性,GWEC建議每個投資者按每次投標付費的方式投標自己的網站,并與EVN簽訂20年期的購電協議。協議價格不變,但為了提高銀行可融資性,如果以越南盾計價和支付,建議對通貨膨脹和匯率進行全部或部分指數化。
此外,GWEC的報告還強調了競爭性采購流程對于實現越南長期能源安全和脫碳目標的重要性。通過采用這一模式,可以為所有利益相關者提供更大的確定性,促進基礎設施發展,并降低學習曲線的成本。
越南總理已批準了到2030年的能源計劃,旨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并促進向可再生能源轉型。GWEC的報告經過廣泛的行業咨詢而制定,還包括來自日本、臺灣等地方的案例研究,為未來成功的競爭性海上風電采購提供了路線圖。
憑借競爭激烈的勞動力市場、廣泛的制造能力以及強大的當地海上石油和天然氣行業,越南在海上風電領域具有巨大潛力。通過刺激國內對海上風電的需求,將增強出口潛力,促進經濟發展,并進一步降低成本。GWEC東南亞工作組主任兼主席Mark Hutchinson表示,相信越南海上風電項目的強有力的競爭性采購流程對于實現該國的長期目標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