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莊浪縣人民政府發布《莊浪縣“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公告》顯示,本次競爭性配置的總規模20萬千瓦,共有2個風電項目同時競配(各10萬千瓦),單機容量不低于6兆瓦。根據項目選址區域實際情況劃分2個項目進行競配,各項目競配信息見下表:
《公告》指出,新能源項目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開工建設并有實質性進展,在2026年6月份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項目開工建設之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項目單位將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關單位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競配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分為保障部分和參與市場化交易部分。對保障部分,執行市場化并網項目適用的保障政策,申報企業應承諾執行各級政府相應的電價政策。同時,申報企業應自行測算并申報新能源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的上限價,且申報的上限電價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指導價。
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實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2小時,鼓勵選擇效率更高的集中式電網側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